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城市建设总规划师、总工程师的通告
为做大做强做精做美海口市,创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海口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规划师一名,总工程师一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敬业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同时,应聘总规划师者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规划师或建筑师资质。
四、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具有5年以上城建、规划、建筑设计实际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原件,2寸同底彩色近照4张及其他个人相关材料,从即日起,到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外地应聘者可通过网上报名,有关资料提前邮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