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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徐州市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3]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救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徐州市救灾应急预案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东西长约210公里,南北宽约140公里,总面积11258平方公里。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素有“五省通衢”之称。地势从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地面高程从丰县的50米(废黄河口标高)降至睢宁县、新沂市东南的19米,地面坡降1/3000至1/10000。境内以平原为主,占总面积的90%,山丘区仅占10%。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既受东南季风影响,又受西北季风控制。气候特点为: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爽适宜,冬季寒冷干燥。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主要有旱、涝、风、霜冻、冰雹等灾害,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亿元,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充分做好准确预报和有效预防工作,灾害发生后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科学界定灾害等级
  参照国家有关灾害评估指标,科学界定大灾、中灾、小灾的标准,是做好灾害应急的前提和基础。灾害评估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以下或倒塌房屋100 间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下的为小灾;绝收面积5000-20000亩或倒塌房屋100-500间或死亡10 -20人的为中灾;绝收20000亩以上或倒塌房屋500间以上或死亡20人以上的为大灾或特大灾。
  二、灾后救灾措施
  (一)成立救灾工作机构
  成立市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市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一位副市长、军分区一位首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计委、经贸委、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建设局、水利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林牧渔业局、交通局、供销社、粮食局、民政局、徐州电信局、徐州电业局、武警支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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