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度重视配套改革,巩固改革的成果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省政府在去年印发的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点中,要求提前启动乡镇区划和教育布局等配套改革。现在,中央已决定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配套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是农村税费制度的调整,而且要对农村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一些环节进行改革。配套改革关系到改革成果能否长期巩固,是农村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配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精简乡镇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实施教育布局调整、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革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农业税收征管制度等几个大的方面。
当前,我省基层政权机构臃肿、冗员过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据统计,2001年全省财政供养人口占总人口的3.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26个百分点。“食之者众,生之者寡”,这是我省农民负担问题的体制性根源。我省地域广阔,山区面积大,交通不便,乡镇机构设置较多,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是如果不解决好机构和人员问题,改革后财政势必难以承受保“吃饭”的重负。当前,各地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三项配套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我省县乡机构改革去年已基本结束,要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当前要把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推向深入,重点是撤并设置过多的站、所,该撤的坚决撤,该并的坚决并,使机构职能更加科学,人员配置更加合理。
二是按照《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适度撤并乡镇的工作。
三是加大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力度。我省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已进行了多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要抓住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宜增则增”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办学效益,合理调整教育布局,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整体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特别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特别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推进。各部门务必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讲政治、顾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服从服务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和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参照省级的组织模式,在有关部门间建立起分工合理、有利协作、讲求效率的协调配合机制;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确定的工作思路上来,在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好省税改办公室的工作,要根据中央统一的政策规定,认真调查研究,按照预定的进度要求,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并带头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家宝总理今天讲了几个重大问题,对农业特产税等问题要积极研究,目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