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是本届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税费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改革的目的,是通过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改革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使农村经济体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和经济意义,是农村继土地改革、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全国部分省市和我省江川、蒙自、澜沧三个县的试点实践证明,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关系的法治之道,是民心工程、富民之策、德政之举。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家宝总理讲话精神,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契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实现农村改革的新突破。
二是要增强紧迫感,迅速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中央中发[2000]7号文件下发以后,我省于2001年3月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江川、蒙自、澜沧三县先期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成功经验,非试点地区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准备工作,为全省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的试点及准备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足,如试点地区工作进度不一,一些配套改革工作还显滞后;非试点地区还存在税改机构和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调查不深、测算不细、家底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有的还较为突出,说明部分地方时间抓得不够紧,工作做得不够细,没有完全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
从全国和我省的改革试点情况看,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是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只有在吃透政策,扎实有效地做好调查测算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才能尽可能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减少改革成本。农村税费改革不仅要解决与农村税费制度相关的各种老问题,还必须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任务重、难度大,而且这些问题和矛盾往往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事到临头才着手研究,必然阻碍改革的步伐,影响改革的进度,甚至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打乱改革的全盘部署和计划。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意识到,我们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时间非常有限,必须增强紧迫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立即对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措施,切实按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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