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精神及沈阳市2003年项目年的内容要求,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出让十八宗土地使用权,总占地面积为73.53万平方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详见《沈阳市2003年第二批开发用地情况说明表》,规划指标以交易时公布的规划指标为准。
二、竞投人或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有意竞投或竞买者请于2003年4月23日至5月12日,到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报名。
三、竞买者在报名时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每宗地的履约保证金数额详见《沈阳市2003年第二批开发用地情况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