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饲料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扩大专用饲料作物的种植面积。(1)在铁岭、锦州、朝阳、阜新市等主要粮食产区建立饲料原料基地,种植高赖氨酸玉米、高油玉米、青贮玉米等优质饲料作物,作为专门生产安全、绿色、无公害饲料的原料。(2)在草食家畜主要产区建设秸秆养畜基地,大力开展退耕还草,推广草饲轮作、草粮轮作,生产优质、绿色饲草饲料。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推广秸秆的加工、调制、利用技术,实施秸秆过腹还田工程。
(三)培植饲料龙头企业,强化饲料龙头企业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饲料龙头企业。省本级要扶持8至10家饲料企业,各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扶持3至5家饲料企业。对饲料龙头企业,各地要在继续执行国家饲料行业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划出部分贷款额度,制定特殊的贷款政策,并在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照顾;省级饲料龙头企业可享受省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饲料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将饲料原料的生产、畜牧水产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接起来,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关系,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饲料龙头企业要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技水平,争创名牌产品。
二、加快饲料安全生产进程
(一)建立健全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体系。(1)强化省级(含农业部设在我省的饲料监督检验机构)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利用省级监督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设备优势、人才优势,制定标准、培训人才,指导市级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机构开展工作。省级监督检验机构的实验室要在2005年达到国际同类实验室的水平;(2)在省内建立3至4个区域监督检验机构,为其购置先进的仪器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在2005年前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3)加快饲料企业化验室建设。到2005年,全省饲料企业都必须建立化验室,购置必要的化验设备,开展正常的饲料化验工作。
(二)强化全省饲料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遵守《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饲料安全预警机制,形成全省饲料安全监控网络,确保饲料产品的使用安全。各级政府要重视饲料监管队伍建设,充实行政管理人员,解决其经费不足问题,以强化饲料监管工作体系建设。各级饲料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添加剂及预混饲料的生产,严格执行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准则,坚决依法处罚生产违禁添加药物的饲料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做好饲料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引导和监督各饲料销售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饲料监管和检测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把住流通“源头”,禁止具有质量安全隐患的饲料产品进入市场。今明两年要继续实施以查处在饲料及动物生长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畜产品、水产品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