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软件企业认定年审的通知
各认定软件企业:
根据《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规定精神,现将2003年软件企业认定年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02年12月31日前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单位。
二、年审标准
参照《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
十二条规定。
三、提供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年审表及其附件;
2、《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2003年上半年度)
四、时间安排
1、软件企业认定年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市软件行业协会。
五、年审要求
各年审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如实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和内容,过期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机构将停止受理其年审申请。
六、报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