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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软件企业认定年审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软件企业认定年审的通知


各认定软件企业: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规定精神,现将2003年软件企业认定年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02年12月31日前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单位。
  二、年审标准
  参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二条规定。
  三、提供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年审表及其附件;
  2、《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2003年上半年度)
  四、时间安排
  1、软件企业认定年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市软件行业协会。
  五、年审要求
  各年审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如实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和内容,过期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机构将停止受理其年审申请。
  六、报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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