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同意石塘镇银桥小康村为
全省农民小康住宅新村的意见
(建村[2003]114号)
合肥市建委:
你委2003年4月25日合建村[2003]98号文《关于石塘镇申报全省农民小康住宅示范新村的请示》悉。经研究,基本意见如下:
一、同意肥东县石塘镇银桥小康村为全省农民小康住宅新村。
二、银桥小康村的建设要在统一规划指导下进行。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银桥小康村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要超过农民的承受能力。
四、肥东县建委要加强对新村建设的技术指导,以确保质量,确保水平,把新村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的居住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