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通告
(预防非典 第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有关预防“非典”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我市旅游行业预防“非典”的各项工作,现就预防“非典”期间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旅行社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准组织团队去外省市旅游,不准接待外省市旅游团队来琼旅游,不准将外省市的散客组成团队在岛内旅游,不准安排导游带队服务。
二、星级饭店要在大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为入店宾客测量体温。对住宿者应实行每天定期测量体温制度,如实填报《住店宾客每日健康登记表》。要搞好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如发现“非典”疫情人员,应实行隔离和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所有星级宾馆酒店不准接待安排外省市旅游团队住宿。
三、旅游景区(点)要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给每一位入园游玩宾客测量体温,并如实填报《入园宾客健康登记表》。要搞好环境卫生和卫生消毒工作。如发现“非典”疫情人员,应立即实行隔离和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不准接待外省市旅游团队游览观光,不准组织游客聚集娱乐活动。
四、旅游购物市场要在入口处设立测温点,为入店购物宾客测量体温,并如实填报《旅游购物商场宾客健康登记表》。要搞好环境卫生和卫生消毒工作。如发现“非典”疫情人员应立即实行隔离和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属地卫生防疫站,不准接待外省市旅游团队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