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厉查处违法建设项目。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恢复原状,并给予经济重罚。所有新、改、扩建造纸企业,必须上报省环保局审批。对于越权审批或擅自转产的造纸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已建成投入运行的,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继续开展环保“严查”行动,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改变检查方式,今后一律实行暗访。做到反复抓、抓反复,加大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给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以严厉打击。
三、深入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市内各区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拆除辖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确保全年100台(金水区55台、中原区6台、二七区25台、管城区12台、邙山区2台)拆除任务的全面完成。继续抓好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露天烧烤、饭店油烟的取缔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扩大无燃煤区建设范围,金水、中原、二七、管城4区要在巩固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再分别建设0.5平方公里的无燃煤区。
市环保局要加大检查频次,加强对市区重点污染源监控力度;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等13家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单位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任务。市公安、市政、交通、公用事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市建设、市政和公用事业部门要继续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加快城区绿化硬化“双覆盖”和清洁能源推广工作,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巩义市、登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分别加强米河镇、阳城开发区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要控制在四级标准以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一是在全市环保系统实行分包责任和追究制。每一个企业、每一台锅炉都要分包到人,出现问题,不仅追究企业有关人要追究环保部门分包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给予黄牌警告,3次给予待岗、限期调离处理。同时,要把分包责任制工作与分包人员在本单位“评优评差”工作相结合,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以整顿环保队伍,提高队伍战斗力。员的责任,还
二是实行县(市)、区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和追究制。县(市)、区领导要分包到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领导分包到企业。对那些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措施不力、当地环境问题久拖不决,或者是对企业(锅炉)监管不严,导致污染反弹严重、区域环境恶化的地方,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及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