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3年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3]127号)
各市建委,有关城市市容局、城管局,黄山市建设局,淮南市公用局: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涝,积极部署,狠抓落实。要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防汛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度汛预案,落实必要的防汛器材、物资。建立本系统及所属单位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负责制、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做好城区的防汛排涝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防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系统内的骨干力量,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做好防汛的充分准备。
二、组织清淤清障,搞好防汛排涝设施的检查维护。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为此,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排水设施(含排水管道、沟塘、涵闸、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疏通下水道,全面检修排涝泵站、机电设备,确保随时能够投入使用。汛期,尤其是雨季,市政管理单位要组织力量上路巡查,发现有堵水或内涝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要协同有关部门清除市区河道的阻水障碍物,拆除占压排水设施的违章建筑。
三、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各主管部门要落实市政设施防汛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保证一旦发生汛涝灾害时,城市交通、排水等设施正常运转,城市生产生活和救灾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四、确保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力争早日竣工,发挥效益。汛前确实无法竣工的,要制定临时度汛方案,专人负责,保证不出问题。
五、各地要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遇到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为了解和指导各地防汛工作,我厅已实现24小时防汛值班,上班时间由城建处负责值班,值班电话:0551—2871248,2871249;节假日和非上班时间,厅安排轮流值班,电话:0551—287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