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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饮食服务集团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饮食服务集团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费发[2003]113号 2003年5月6日)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医院:
  你院《关于等级病房的申请报告》收悉。为了满足各层次患者的医疗需求,你院投资对病房进行装修。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非盈利医疗机构开设特需病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102号文件规定,在对你医院实地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档次病房收费标准
  双人间:面积21平方米,内设空调、彩电、电话、圈椅、茶几、更衣柜、陪人软床、卫生间定时供热水,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床每日60元。
  三人间:面积21平方米,内设空调、彩电、电话、圈椅、茶几、更衣柜、陪人软床、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床每日30元。
  二、请你院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服务到位,若达不到服务要求或配置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按规定标准的80%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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