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市场与非典有关的药品卫生防护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市场与
非典有关的药品卫生防护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内计价字[2003]599号 二00三年五月十三日)


各盟市物价局(计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物价局:
  为预防非典疫情向农村牧区蔓延,防止农村牧区与非典有关的药品、卫生防护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确保农村牧区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利益。现将稳定农村牧区市场价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防治非典期间,要扩大价格监管的覆盖面。在农村牧区要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计委下达的《关于加强治疗和预防非典型肺炎药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内计电[2003]4号)、《关于稳定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紧急通知》(内计电[2003]5号)和《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价格管理的紧急补充通知》(内计电[2003]8号)。
  二、我区农村牧区幅员辽阔,人口居住分散。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牧区价格监管网络,切实加强农村牧区价格管理。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卫生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要张榜公布自治区重新公布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表和各盟市核定的中草药处方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及其它相关商品价格,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