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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近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二)整治暴露垃圾。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区要加大对主次干道、街巷里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管理力度,有效解决保洁时间差造成的保洁质量不稳定问题,进一步提高保洁质量;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对城郊结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市区段铁路沿线、景观通道、各类市场周边及公共绿地、绿带内的所有积存垃圾包括白色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由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负责,全面疏理各地区、各部门环境卫生保洁职责,对整治区域及路段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责任进行全面再落实,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天候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三)整治户外广告、遮阳蓬、非交通性指示牌。
  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以中心商务区为重点,拆除所有门头下沿吊挂灯箱广告,拆除所有设置不合理的灯箱、广告牌、遮阳蓬以及非交通性指示牌,优先形成中山路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示范效应;坚决撤除整治范围内道路两侧绿地内以及沿街设置的各类挤占城市空间的临时广告牌,对经过行政审批尚未到期的,要采取适当补偿措施进行规范;撤除道路两侧占用路面设置有碍市容市貌的阅报栏、画廊等各类宣传栏;继续加大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通过集中整治,较为彻底地改变中心商务区及各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的状况,基本实现城市公共空间的通透、美观。集中整治期间,暂停审批设置各类户外广告及宣传栏包括指示牌。
  (四)道路容貌包装出新整治。
  由市建设、公用事业等部门负责全面维护、整修、更新破损道路、侧石和人行道板、桥梁护栏;整修、更新废物箱、垃圾收集房(桶)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由市交通部门负责清洗、油饰、整修、改造陈旧破旧公交站台、站牌;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督促业主擦洗沿街商店橱窗、门窗,清洗、粉刷、油饰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对不符合美化要求的破损墙面采取整修或以广告牌遮挡等多种形式进行包装整容,拆除沿街违章、临时建筑以及严重有碍市容观瞻的破旧建(构)筑物;由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落实施工工地管理标准,提高建筑工地围护档次,美化工地围护墙体,并强化督促管理;由市计委牵头负责对“烂尾楼”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解决方案。道路沿街容貌包装出新整治以区为主负责,市房管部门配合按照一路一设计、一路一风格的要求制订方案,经市规划、城管等部门会审后组织实施。经过整治,做到街容市貌整洁美观,景观和谐统一。
  (五)整治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
  由市公安、规划部门为主,负责落实清理中心商务区内违反规划规定占用、挪用停车场(库)现象,坚决恢复原停车功能,将中山路(朝阳广场—胜利门广场)两侧人行道上停放的非机动车向停车场及可利用的支路疏导停放,近期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力争9月底前实现中山路两侧无非机动车停放目标;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确保中心商务区内各主要道路基本无违章停车现象;以纠正显见性违章为重点,按照“A类一等”水平要求,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中心商务区内设灯路口杜绝闯红灯违章现象,开展板车、三轮车专项治理,确保城区范围内无违章板车、三轮车行驶;全面实施区域禁鸣,中心商务区范围内无机动车违章鸣号现象;更新破旧缺损道路交通隔离栏、交通标志、标线;继续强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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