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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苏州市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要建立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的四级非典防治工作监测报告体系,尤其是发挥村一级的基层组织优势,在广大农村社区建立起非典防治的“屏障”。要严格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这既是当前防治非典的紧迫任务,也是今后预防其它疾病的重要措施。所有医务人员,包括个体行医者,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报告疫情,不报、漏报、迟报疫情的,要依法严惩。
  五、建立救治机制
  各市、区要组织医学专家,加强对所有镇、村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诊断标准和操作流程,掌握疫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同时,要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培训工作于一周内要完成。各市在一周内都要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做到什么地方发现疫情,就能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这支队伍要长期坚持下去,成为应对农村各种突发疾病灾害的重要力量。各市都要确定定点医院,一周内完成适当的改造,增添必要的抢救、治疗设备,使其达到能够收治非典病人的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都要按照规范要求开设发热门诊,并建立独立的医学留观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和防护用品。各市都要建立巡回医疗队,加强重点地区的巡回诊断、医疗和非典防治工作的有关业务指导。
  六、开展环境整治
  各地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人人动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运积存垃圾,整治不卫生死角,广泛开展清洁村庄、清洁河道、清洁家园的“三清”活动。要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加快农村的改水、改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饮水卫生和安全,杜绝病从口入,强化农村粪管工作,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要以控制孳生地为主,积极开展卫生除害工作,有效降低蚊蝇等四害密度。
  七、深入宣传教育
  各地要在农村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非典防治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使各级政府、基层组织、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都明确在防治非典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群众了解非典防治的动态,增强群众战胜疫病的信心和决心。要在农村广泛开展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各类健康教育活动,使非典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树立依靠科学、战胜疫病的信心。各市、区要加强这方面的组织和指导。
  八、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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