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长府发[200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我市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加速农业国际化步伐和现代化进程,现就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选”的标准化原理制定和实施标准,以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活动,进而达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预期目的。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显得十分必要、十分紧迫。
我市是农业比重较大的城市,农业要增效,农民要增收,农村要富强,推进农业标准化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措施,认真抓好。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源头和市场控制为切入点,以实现规范化生产、系列化加工、科学化管理为主攻方向,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和依法监管为手段,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实施农业标准化的主要范围是:种植业重点抓好玉米、水稻、大豆、果蔬和药材的标准化生产;养殖业重点抓好生猪、肉牛、禽蛋、乳品、鹿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畜产品加工业重点抓好肉牛加工、生猪加工、肉鸡加工、肉鹅加工、玉米加工、水稻加工、大豆加工和蔬菜加工的标准化生产。
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十五”期末,达到农业标准体系健全、检验检测手段先进;主要农产品生产达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凭标流通,并形成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全部无公害化,30%达到绿色食品标准,10%达到有机食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