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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和调整胸腺肽和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和调整胸腺肽和重组人
干扰素α-2b注射剂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皖价商[2003]121号 2003年5月9日)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现就制定和调整胸腺肽、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胸腺肽、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最高零售价格为GMP价格。非GMP条件下生产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其最高零售价格按GMP价格下浮40%执行。
  二、此次公布的胸腺肽、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价格为我省最高零售价格,允许、鼓励企业通过合法竞争降价销售。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地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附表:

胸腺肽、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最高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冻干粉针 5mg    支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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