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市大众医院鼻炎
合剂等六种制剂价格的批复
(沈价发[2003]96号 2003年5月25日)
沈阳市大众医院:
依据《关于转发<辽宁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价发[2001]177号),经对你医院研制的“鼻炎合剂”等六种药品成本审核,同意鼻炎合剂等药品按附表列价格执行。当成本变化幅度上下超过5%(含5%)时,要及时申报成本资料,重新审定价格。
对于擅自超过审定价格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和成本变化超过规定幅度不及时调整价格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
价格法》等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附件:沈阳市大众医院自制药品价格表
附表:
沈阳医院(门诊部、所)自制药品价格表
审定时间:2003年5月25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入库价 零售价
1 鼻炎合剂 汤剂 120ml 袋 5.58 5.90
2 甲抗平浓缩粉 散剂 9g*16袋 包 187.56 197.00
3 心痛舒颗粒 颗粒剂 5g*20袋 包 30.94 32.50
4 和心抗衰浓缩粉 散剂 9g*16袋 包 217.47 228.00
5 和肝浓缩粉 散剂 9g*16袋 包 89.96 94.50
6 抗痹消甲合剂 汤剂 120ml 袋 7.12 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