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切实规范税费征管行为,加强劳务管理,严把收费审批关,不准越权审批收费,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收费标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对农村建房、婚姻登记、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突击清收农民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提留统筹费尾欠,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尾欠一律取消。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向农民工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坚决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继续收取;禁止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费的行为;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事)件,确保农民负担减轻,涉农负担案(事)件明显减少。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按照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和改善服务、大力推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领导机关抓起,抓机关带基层。要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把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认真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新风,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不断深入。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卫生、教育、旅游三个行业要在全系统开展上下联动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全市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都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加强对全系统全行业的指导。继续抓好公安、交通、公用、国土、规划、房地产、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电业等部门民主评议行风的指导工作。各区(市)县要选择两至三个部门或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逐步向基层延伸,今年乡镇、街道(社区)参与民主评议行风的基层站所数量要达到60%以上。行风评议要统一组织,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形式,要紧紧围绕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要注重评议实效,创新评议形式,改进评议方法,使民主评议行风制度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