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如有不实而带来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本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该考生本次考试资格。
2、可自备口罩。
3、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要提前到指定医院开具不属“非典”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的证明,并在考试前将证明交监考员。
4、要携带由市招办统一印制的《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进入考点。
5、考试期间,遇有异常情况时服从考点的安排,不要惊慌。
6、考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点。
家长要帮助考生测量体温,如实、负责地填写《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并在家长栏内签字。要认真指导考生学习有关规则,做好考生的心理调整工作。家长要理解、配合、支持考点对异常情况的处理。
今年不再集中举行大型填报志愿咨询活动,市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填报志愿辅导,介绍有关情况。各县(市、区)和中学也要采取相应措施。
附件:
太原市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防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范世康 (副市长)
副组长:李毓玲 (市教育局局长)
张政春 (市纪检委常委、市纠风办主任)
车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温跃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梦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永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组所制定的各项规定。领导组办公室下设宣传防控救治组、安全秩序保障组、执法检查组。各组由领导组办公室直接领导,协调配合,各司其职。
领导组办公室
主 任:李毓玲(兼)
副主任:施永宁(兼)
职 责:负责落实领导组所制定的各项措施,全面负责“非典”预防控制期间高考的协调、组织管理,健全市与县(市、区)的有效联络机制,监督各县(市、区)防控预案落实,根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宣传防控救治组
组 长:温跃春(兼)
职 责:依法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消杀、防护工作,处理高考招生期间疫情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加大“非典”预防知识的宣传。
安全秩序保障组
组 长:刘梦春(兼)
职 责:全面负责监督管理高考招生期间考场、试卷保密、考点及周边环境、交通、建筑噪音等秩序整顿和考生、工作人员“非典”预防控制的安全保障。
执法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