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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太原市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13)各考点要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并配备2名培训过的专业医护人员,负责高考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4、考生所在学校主要职责:
  (1)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考生的考前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如实填写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负责考生的体温测量和登记,正确应对考试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
  (2)协助考点做好本校考生进入考场工作,并做好有异常症状考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异常情况处理
  1、备用考场设置要求:备用考场应设在另楼或另层上,考生座位前后左右间隔应在3米以上。
  2、异常情况的类型:
  (1)“非典”患者痊愈出院,在家休养不足二周的;
  (2)考前正在医院进行医学观察或被防疫部门采取隔离措施的或居住在隔离区内且无症状的;
  (3)有咳嗽、发烧等症状,但已提前到指定医院确诊并开具不属“非典”疑似或确诊病人证明的;
  (4)考前或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非典”症状的。
  3、异常情况的处置:
  a、对于第(1)类人员,安排到专设考场考试,由卫生部门派专车专人接送。
  b、对于第(2)类人员,安排到备用一考场考试,由卫生部门派专车专人接送。
  c、对于第(3)类人员,安排到备用二考场;
  d、对于第(4)类人员,经过专职医生检查后,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区)、考点两级“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职医生意见决定考生是否继续考试,如可继续参加考试,安排到备用三考场;如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不得继续考试,依法隔离救治,同时对同考场考试的其他考生和考场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全面消毒。其它未考科目的考试安排由县(市、区)和考点“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防控要求决定。
  4、备用考场的试卷,要先经过紫外线灯消毒后,再按考生原所在考场顺序装订。
  5、有可疑症状经专职医生诊断需要隔离到备用考场考试和不准参加考试的考生,如不服从安排,由公安人员依法强制执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非典”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其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不与“非典”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状态参加高考。在广泛宣传的同时,要求考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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