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妥善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增加流动监考员和预备考务人员。
3、考点职责:
(1)考点学校从6月1 日开始,到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要一直实行封闭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成立由考点主任任组长的高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预案,成员由考点主任、公安人员和专职医护人员组成,负责考试期间突发疫情的处理。
(3)考场要认真消毒、通风。做到一考一消毒,每科开考前,对考场的桌椅、门窗、地面及楼梯、厕所等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后,要将门窗关闭。考生进场前60分钟,考点要派人将门窗打开通风。考场内不启动空调。消毒要在防疫部门指导下按要求进行。
(4)考点外要设立警戒线,由公安人员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门两侧各50米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
(5)各考点在考前要通过广播统一向考生宣读“非典”预防须知。
(6)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必须在每科开考前一小时到岗,要有充足的时间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和有关证件,查验指定医院出具的有咳嗽、发烧等症状考生可以考试的证明。
(7)监考员、工作人员和巡视员进入考场必须戴口罩。允许考生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8)每个考生、监考教师、工作人员均须持《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进入考点,各考点要对每个考生的体温做到一考一复测,复测时,医护人员必须在场。集体组织乘车和步行前往考点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在考前一小时进行体温检测,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交考点学校后,可免测直接进入考点。如用红外设备复测体温有异常者,要再用水银体温计进行第二次复测,体温不正常者应交专职医护人员处理。
(9)各考点要设立备用考场3个,用于处理考试期间的异常情况,同时设立考场记录档案。备用考场监考人员要穿防护服。
(10)严格执行“一考一报告、有情况随时报、无情况零报告”的报告制度。从6月3日起,各县(市、区)每天上午9时前要向市招办报告考点准备情况。6月7日起,要考完一科报告一次,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11)每个考点要配备一个紫外线灯和若干个红外体温仪(10个考场一个),用于进行试卷消毒和体温测试。
(12)严格培训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由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执行回避制度(即本校教师原则上不监本校考生,有子女或亲属参加的不监考,高三教师不监考)并实行随机抽签上岗的办法。对监考人员要严格进行考前培训。监考人员要熟悉监考操作规程和考试实施程序,懂得防控“非典”的科学常识,处置考场异常情况的方法。对于考场和考生中出现的异常,要保持平静,从容应对,不慌张,做到既要严格监考,又要严密防控“非典”,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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