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太原市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2003年5月22日)
我省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了全面做好2003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考期间防控“非典”工作,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教育厅、卫生厅、市委、市政府对高考期间防控“非典”工作的要求,本着“依法治考、规范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环节从简、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在我省“非典”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市、县(市、区)两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把预防“非典”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三个确保”、“五个必须”。“三个确保”即: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考期间无一人被感染;确保国家各项招生规定的贯彻落实和顺利进行;确保今年招生工作没有重大违纪事件的发生。“五个必须”即:必须对“非典”防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保证人、财、物到位;必须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所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今年招生考试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圆满完成招生考试任务;必须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各种预案,并有能力处理;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都要成立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高考防疫领导工作。普通高校招生与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控“非典”预案的制定工作,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全面开展工作,做到高考、防疫两不误。
二、具体措施和责任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成立太原市普通高校招生与“非典”防控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组长由主管市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担任,市教育局、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全市高考工作的组织协调、卫生防疫、招生考试、安全保卫和执法检查等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其职责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特别要加大防控“非典”工作力度,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今年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