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建设兰州商贸中心2003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建设兰州
商贸中心2003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3]5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体改办、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兰州商贸中心2003年工作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建设兰州商贸中心2003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规范、提高、创新、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市场档次,扩大对外开放,建立现代化的市场和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商贸流通的先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
  二、全面提升市场规模、档次和水平,建立现代化市场体系
  (一)制定和完善市场建设规划,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修订和完善《兰州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兰州市商业网点规划》、《兰州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兰州市地方标准商业分级设置规范》,以及东部商贸经济带、西部商贸经济圈、中央商务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兰州市新城区商业服务网点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建立起与兰州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相适应、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体系,形成兰州商贸流通业发展新格局。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贸功能区建设与管理,增强市场群体的吸纳辐射力。雁滩商品贸易区要继续加强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大市政、绿化、环卫、交通运输、治安、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市场配套服务体系,增强市场群体的吸纳辐射能力,实现规模效益。小西湖民族贸易区要按照例《小西湖民族贸易区规划》,清理整顿和调整归并区内小型市场,扩大和提高专业市场,启动新建市场,年内完成民贸大厦主体工程,不断提高和完善综合服务功能。货运仓储区要积极挖掘潜力,盘活国有商业储运资产,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三)加快繁华商业区综合整治和建设步伐,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一是继续加快繁华商业区内的停车场、绿地和亮化工程等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改善购物环境。形成以张掖路、庆阳路、永昌路、酒泉路、中山路、武都路、甘南路等商贸金融特色街为基础,西关什字、南关什字、东方红广场等繁华商业区为一体的网络式、辐射型和现代化的中央商务区。二是加快西站繁华商业区建设,完成建兰商业广场和兰石商贸小区一期工程建设,启动兰石商贸小区二期工程。三是继续以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要整治内容,拓展西固中街繁荣小区规划范围,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消费环境。四是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远郊县区市场及商业网点的改造与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商贸流通的带动与导向作用,带动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提高大型专业市场的档次和水平,增强区域性批发市场的辐射力和竞争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