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编制《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制定《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管理办法》。
(4)培育和壮大现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省外优强企业,争取年内在部分行业取得突破。完成第二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审和认定工作。省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比例不低于40%。
(5)研究制定“三绿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绿色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扶贫开发。
(1)以100个一类扶贫乡(镇)、5486个一类扶贫村为重点,从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帮助当地群众发展种养业等产业,确保20万贫困人口年内越过温饱线。
(2)抓紧制定生态移民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补助,有步骤地解决我省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已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易地安置和开发问题,确保年内完成3万贫困人口异地搬迁任务。
(3)继续加强耕地整治,年内完成坡改梯50万亩,配套安排“三小”水利工程建设。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加大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督促检查力度。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1)进一步完善65个农发单位(其中农发县60个,农林场5个)的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分年度实施的设计。
(2)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强化科技、注重效益、富裕农民”的总体要求,把农发项目区建成农村率先实现小康和农业现代化的示范点。
(3)继续加强农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时足额回收、归还农发项目有偿财政资金。认真做好农发项目实施的年度验收工作。
九、加快改革开放步伐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
(1)按照国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搞好企业关闭破产等方面的部署,把国有企业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积极稳妥推进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兼并、破产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抓好调查研究和方案准备等工作。
(2)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调查研究和方案准备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拟定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3)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精简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项目审批程序。
(4)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方式,开展减少前置性审批、加强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管理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