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城镇饮用水源的保护,切实保障居民的用水卫生和安全。
五、加快以解决工程性缺水为重点的水利建设
既要切实抓好已部署的水利工程项目、节水示范项目和病险库治理工程、“渴望工程”、“三小”工程建设任务的落实,又要从管理体制、融资机制改革等方面积极寻求突破,为水利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同时,要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准备,为新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一)深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新体制政策制订及其改革试点工作,抓紧研究提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方向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二)落实在建项目配套资金。尽快落实王二河水库、玉舍供水工程、遵义灌区一期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地县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工期完工,尽快发挥效益。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并上报国家审批。编制完成中型骨干水利工程打捆项目建议书,年内上报国家审批。继续推进道塘水库、独南灌区谭尧水库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六、大力发展以“普九”为重点的教育和其他社会事业
(一)大力发展教育。
(1)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各县(市、区)在中央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各项资金中,用于农村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
(2)新增“普九”县(市、区)13个,扫除青壮年文盲20万人。
(3)落实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实施好国家二期义务教育工程,确保在建项目按期完工。
(4)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中小学265所,为211所新建、改扩建的“义教工程”学校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5)普通高中在2002年的基础上扩招20%左右。
(6)争取贵州大学进入“211工程”。
(二)积极发展其他社会事业。
(1)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和部署,抓紧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尽快形成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切实加强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省地县三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加大对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开工建设省及24个地县疾病预防中心,改扩建6所贫困县医院、59所乡镇医院和12所县级妇幼保健院。加强地方病、艾滋病的预防监测,在63个县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