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以西电东送为重点的能源建设
为加快把我省能源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更好地满足广东及周边省(区、市)和我省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今年1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了专题请示,提出了我省进一步加快“西电东送”工程建设的进度计划和电源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继续扎扎实实抓好“西电东送”各项工作,既要切实抓好已部署的“西电东送”工程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又要根据“西电东送”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各方面环境变化,积极做好急需开展的各项工作:
(一)适时调整电力发展规划,做好电力项目前期准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根据我省电力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省实施“西电东送”工程的总体思路,在继续大力开拓和巩固广东电力市场、确保完成“黔电送粤”任务的同时,更加积极地开拓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区、市)电力市场,努力扩大省内电力市场,带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
(2)按照今年向广东送电200万千瓦,“十五”投产装机800万千瓦、向广东送电400万千瓦,“十一五”投产装机1000万千瓦、争取再增加向广东送电400万千瓦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抓紧落实“十五”后三年电源建设项目,着手编制“十一五”电力建设规划。
(3)根据向广东及周边省(区、市)送电的需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电网公司的支持,抓紧做好新输电通道的建设规划。
(4)加快电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构皮滩水电站、盘南电厂、纳雍二厂、鸭溪电厂和黔西电厂,力争“十五”后两年开工建设思林、沙陀、光照水电站和大方、发耳电厂。
(5)按照大煤保大电、煤电联营,有利于尽快争取国家审批,有利于正确处理省内外企业的利益关系和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等原则,抓紧完成后续火电及配套煤矿项目法人组建工作,并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业主和有关方面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按计划推进。
(6)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遵循“政企分开、厂网分离”的原则,着眼于优化整合地方电力资源,积极做好相关方案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7)按照“政治强、业务精、能吃苦、善协调”的原则和要求,抽调精干人员,组建“西电东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
(二)坚持“大煤保大电”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电煤基地建设。
(1)按照《进一步规范“西电东送”电煤基地矿业秩序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年内基本完成“西电东送”电煤基地矿业秩序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