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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继续深入
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3]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海南省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3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决定》(国发[2001]11号)精神,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本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各专项整治活动。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既要坚持不懈地长期抓,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加大治本力度,进一步巩固与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对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调整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吴昌元常务副省长任组长,李礼辉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物价局、省信息产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局、省盐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供销合作联社、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法制办、省纠风办、省文明办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规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主任由省商务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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