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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减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统一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各市(县)、区和各部门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道路站点的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减负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治理整顿工作负全责。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主管此项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要建立责任制,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制订措施,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各市(县)、区减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责任。各市(县)区、各部门于2003年5月2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减负办,市减负办电话:2733972。涉及向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清理工作,由市财政、价格部门会同市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实施。各市(县)、区和各部门未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政府性集资项目和各种摊派的清理工作,由各市(县)、区、部门自查自纠,对越权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向社会公布取消。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和收费公路工作,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市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违法超限运输的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由市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治理货车“大吨小标”工作由市经贸委会同市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统一思想,真抓实干
  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的要求上来,依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的各项工作。各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且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典型,总结经验。要真抓实干,敢于碰硬。对工作成效好的地区要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令不行、违法违规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查和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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