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非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非典”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非典”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2003年5月21日)
目前我市防控非典的战役已到关键时刻,为取得这场战役的更大胜利,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非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校园管理
(一)抗“非典”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在岗的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未经批准,非本校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入本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需履行下列程序:学校值班负责人批准——对来人进行体温测试、车辆进行消毒——做好详细登记。
(二)对校内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地面、墙壁、门窗、家俱、物品等,每天中午、晚上统一进行两次消毒。消毒工作要专人负责,科学配置,并做好记录。对食堂炊具要进行重点消毒。食堂、茶炉房要有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学习、办公和居住场所要切实达到室内通风、空气清新、地面干净。
(三)所有学校必须设置足够的设备供师生使用,洗手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学校统一配备肥皂。要求师生每人自备毛巾,防止交叉感染。
(四)学校必须保证师生饮用开水的供应,在上班时间,茶炉房应随时供应开水。学校要为办公室、教室配备可以满足师生饮水需要的暖壶,并要求师生自备个人水杯,不准互相借用。
(五)校园内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大检查。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保洁工作,对校内积存的垃圾要随时组织清理,不留任何死角。
二、教学管理
(一)各学校要把“非典”防控工作当作搞好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做到防控“非典”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要针对学校的实际合理安排,做好教学和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