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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对经纤支镜肺泡灌洗诊疗术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对经纤支镜肺泡灌洗诊疗术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价字[2003]116号 2003年6月3日)
市职业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经纤支镜肺泡灌洗诊疗术收费价格的请示》(淄职防字 [2003] 3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市职业病防治院为保护职业病人的身心健康,提高尘肺病的治疗水平,开展经纤支镜肺泡灌洗诊疗术,属于新增医疗项目,根据《山东省新增医疗项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核定经纤层镜肺泡灌洗诊疗术收费标准为350元/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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