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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的复函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的复函
(鲁价费发[2003]119号 二00三年六月三日)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制定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的复函》(鲁卫申字[2003]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核定我省RH(-)稀有血型血液价格为每400元/200ml。
以上价格为全省各级血液中心(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RH(-)全血价格。全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服务费仍按省物价局、卫生厅鲁价费发[2000]116号文规定即每份不超过10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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