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工作总的原则是:“热情周到,有序不乱,保证安全”。应邀参加会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会议特邀代表、国家各主要新闻单位代表、主办省、区、市政府代表团(各7人)、其他省区政府参会代表团(各5人)、协办单位(各3人),由会议统一安排和接待。其他由接待组或对口邀请单位协调为参会代表和客商提供会务、食宿、交通、旅游等各项服务,费用自理。
(八)安全保卫工作。洽谈会期间,要对会场、展厅、代表驻地、主要领导和外宾等重点区域和人员,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同时,配备精干力量,做好消防、车辆疏导、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这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成立洽谈会保卫组,具体负责保卫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洽谈会组委会领导小组审定。
此外,会前要对西宁市的社会治安和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为会议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新闻发布会。一是要做好参会省区市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落实参会记者、会场布置、场次和日期安排。二是做好我省赴京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宣传组负责组织落实。省内会场的布置由布展组负责。
(十)开幕式。开幕仪式要体现隆重、热烈、祥和的气氛,地点在西宁市城南新区人民广场。开幕式人员的组织、领导的邀请、排次、领导讲话由综合组负责。
(十一)论坛。这次洽谈会将组织结构调整与西部大开发投资发展战略论坛,围绕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以及吸引投资策略等内容,聘请有关专家和我省有关部门领导进行研讨,具体组织工作由宣传组负责。
(十二)签约仪式。洽谈会期间将组织若干场重点项目的签约仪式。会议人员的组织、领导的邀请、会议成果的统计汇总、签约主持词、签约项目的文本、签约的次序安排,以及签约过程中的各项服务等工作由经贸洽谈组负责。签约仪式会场的布置工作由布展组负责。
(十三)招待会。在洽谈会期间,以省政府名义举行招待会,参加人员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会议特邀代表、国家各主要新闻单位代表、各主办省、区、市代表团领导(各7人)、参会代表团领导(各5人)、协办单位(各3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有关领导,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西宁市政府领导。招待会由接待组负责。
(十四)歌舞晚会。大会期间,由省文化厅、省经贸委、团省委牵头组织一台以“加强合作、促进开放、加快开发、共同发展”为主题的符合会议特点的歌舞晚会。要在6月20日前提出演出方案,报洽谈会领导小组审定,7月10日前完成节目的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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