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东部
企业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3]7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第四届中国东部企业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贸易洽谈会定于7月19日至23日在西宁市城南新区举行。现将洽谈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办好本届洽谈会,对于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特色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减少“非典”对我省经济建设造成的影响,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届洽谈会由于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组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第四届中国东部企业参与西部
结构调整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经与国家有关部委以及东西部部分省区市协商,省政府定于7月19日至23日在我省西宁市召开“第四届中国东部企业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贸易洽谈会”。会议由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等部门支持,由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主办,由中国信息协会、全国各地经协组织联合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工程机械成套总公司、中国华军贸易发展集团公司协办,青海省人民政府承办。会议主题是:加强东西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结构调整,创建特色经济;促进西部开发,实现共同发展。为承办好这次会议,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会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