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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实行长效管理的通知
(宁政发[2003]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京地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非典防治的各项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沉着应对,全力以赴,使非典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确保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一手抓非典防治不放松,南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必须继续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按照科学、依法、有效的原则,坚持科学防治与依法防治相结合,群防群控和专业防控相结合,逐步实现由应急管理向长效管理的转变。为此,特对南京地区下一步非典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非典防治工作日常组织运行体系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南京地区、各区县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保持不变,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其办公室工作逐步转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常态管理。口岸交通、教育、建工、旅游、外经贸等部门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逐步纳入本部门正常工作,明确领导,专人负责,进行长效管理。
  2、强化工作责任制。继续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和一把手责任制。各区县要把非典防治工作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到驻区单位、街道(镇)和社区(村组),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
  3、改进和完善社会防控体制。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和市际公路入口继续设立防疫检查站,撤消市内其他所有道口防疫检验站。
  街道(镇)要确定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非典防控工作。社区(村)、建筑工地、旅馆等单位要设立信息监督员。
  4、加强专业防控和救治体制建设。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街道、社区和镇、村也要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疾病控制方面的工作,建立快捷、畅通、准确、及时的信息传递网络,对传染病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市一级建立专门收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溧水、高淳两县要指定专门医院,建设传染病的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各区县设立的留观病床继续保留。建立一支市级的装备齐全、技术高超、机动灵活的救治队伍。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级各类疾控、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
  5、改善督查工作机制。坚持市领导联系区县制度,不定期对非典防治工作随机抽查。强化卫生局督查组的专业督查和业务指导。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把非典防治纳入常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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