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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万科金色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万科金色家园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101号 2003年6月4日)


沈阳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金色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业主和产权人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并征求业主代表意见后,现将沈阳万科金色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二、对外临街商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
  三、园区内商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
  四、单体车库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75元。
  五、地上车位存车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个车位100元。
  六、物业公司在业主进驻装修期间,进行装修管理服务,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装修公司及业主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合同,明确装修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费用使用范围,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合同规定执行。
  七、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维护安全秩序及站岗巡逻、公共卫生清洁、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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