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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
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更名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调火车站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二)负责协调火车站地区的交通管理,维护火车站地区营运秩序;
  (三)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维护火车站地区的商业经营秩序;
  (五)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文化、音像市场。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设8个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催办查办、文秘、信访、普法、档案、机要、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会务接待以及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处
  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制订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各项经费;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完成上级财政、审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火车站地区物价处(挂物价检查所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受市物价部门委托,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依法管理该地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查处火车站地区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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