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社会监督。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企业、群众的关系,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电子邮件、召开企业座谈会、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群众的呼声,解决基层、企业的困难,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和社会的评议应作为“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出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使“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五)加强督促检查。“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个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每月的活动主题,实行分片、重点检查和单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是否落实到人,信息报告是否及时,工作是否按计划完成,目标是否实现等。各市、县政府要积极配合全省“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并可参照本方案开展相应的活动。10月下旬,省政府将召开“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开展得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政府“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吴昌元(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许俊(省政府秘书长)
张海国(省监察厅厅长)
鹿松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王欣(省政府副秘书长)
许前飞(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舜(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公卒(省政府副秘书长)
胡光辉(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侯麟仔(省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詹益雄(省监察厅监察专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侯麟仔(兼)
(三)办公室设综合秘书组、督查策划组、信息宣传组。
综合秘书组组长:邱天水(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副组长:方鹏(省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
督查策划组组长:赵宏(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处长)
副组长:符之雄(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信息宣传组组长:张友平(省政府研究室会务信息处处长)
副组长:张春明(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各组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政府研究室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综合秘书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主要负责“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月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和会议表彰材料的准备工作等。
督查策划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牵头,省政府办公厅各业务处室、省监察厅有关处室参加。主要负责“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各项工作的推进策划和督察落实。分阶段组织和策划相关活动,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受理社会和企业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等。省政府办公厅各业务处室负责对口业务部门活动内容及相关事项的督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设受理电话(传真):65339650,省监察厅设投诉电话:6533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