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优质
服务月”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3]30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琼府[2003]2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确保“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和强化社会、新闻监督等措施,了解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推动“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全面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根据《通知》中明确的各单位的责任事项,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具体行动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本部门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责任人员,列出月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具体的推进措施。要采取多种面向社会和企业、生动有效的组织形式推动活动的开展,做到整体有部署、月月有重点、阶段有成果。各部门工作方案(一式20份)于2003年5月31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二)实行报告、新闻报道制度。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在“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中的工作经验、工作动态、相关信息及时报告信息宣传组,加强活动信息的交流、沟通;各部门的月工作进展情况(一式20份)在每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以便汇总后向全省通报;10月10日前要将整个活动的全面总结报省政府办公厅。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集中报道“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的情况,宣传正面的典型和经验,对服务质量差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将受“非典”影响严重的企业和社会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真正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窗口单位要将窗口前移,深入到企业和基层办理各种行政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行政审批和办事的专职引导人员,帮助企业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社会做几件事。在“行政优质服务月”活动期间,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办事原则,提高行政服务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