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商、执法、规划、卫生、市容、交管等部门要对违章占道现象进行反复整顿,凡无证经营者一律予以取缔;凡建章搭建的经营性建筑物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予以强行拆除。在此基础上,要依据有关法规,尽可能地统一规划经营区域、经营时间,并督促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
(三)文化、广电、体育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综治委关于学校周边200米内禁设“三室两厅”(电子游戏室、桌球室、录像室,歌舞厅、卡拉OK厅)的规定,对学校周边书刊、音像店铺、歌舞厅、录像厅、茶楼、棋牌室、电子游戏室及其他娱乐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无证经营者一律取缔;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娱乐场所要责令其限期搬迁或改变经营项目。发现放映、销售黄色浮选秽录像、书刊和聚众赌博的经营户,要及时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四)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应督促所属学校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配合整治行动,同时针对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五)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担负起维护辖区秩序的责任,依法进行城市管理,督促辖区内商业店铺和经营摊点守法、守规经营。要注重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性的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高校和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纳入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目标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将其视作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务求实效。
(二)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在整治行动中,要以国家利益、社会效益为重,地方利益、部门利益都必须服从这个大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执法机关和相关学校参与经营或将店铺出租给他人经营的商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等,凡属于此次清理整顿范围的都要本着“谁发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清理,谁出问题就追查谁的责任。
(三)加强对院校三个时间段的管理工作。高校的问题集中反映在八小时以外,中小学校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中午放学至下午上学以及下午放学至晚自习期间。因此,在实施整治时,也要根据不同整治对象的特点,重点加强对上述三个时段的治理,合理制定整治时间,调配人员力量,以期获得最大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