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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北新区202国道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综合整治怡园路。按照景观路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突出绿化、美化和灯饰化等景观建设,综合考虑路型及管线整治,于10月末前完成。
  (二)大力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办案,对省国土资源厅就松北新区土地管理提出的问题和列出的重点案件,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和立案查处。通过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遏制私建滥建、土地长期闲置和非法交易现象。按照凡是没有合法证照和私建滥建的各类违法用地一律依法拆除;凡是长期闲置,没有发生建设行为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回;凡是非法交易和私自转让的一律依法查处的原则,一是依法清理拆除各类私占滥建,对202国道中心线两侧62米范围内,未经批准私自圈占的用地,要无偿迁出。二是依法收回收购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增加土地储备,对2年以上批而未建的建设项目用地,要依法收回;对“半截子”工程用地,会同有关部门,符合规划的要督促加快建设,不符合规划的要予以拆除,并对土地进行收购储备;对城乡结合部私占滥建、擅自改变批准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要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规定追缴土地出让金。三是依法查处土地非法交易行为,对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个人签订“征地”、“占地”、“转让”、“出租”等土地协议,非法圈占地而造成人为撂荒、破坏耕地和擅自在耕地内挖沙、取土、建房等问题,以及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擅自利用国有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高标准建设生态园林景观
  通过实施高标准、成规模、上档次生态园林工程建设,突出水与绿相结合,沿路、沿堤、沿河、沿湖、沿塘、沿区种草植树,实现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目标。具体建设一河,即在江湾分区建设长6公里、宽50米内河连通工程;一湖,即结合水系整治,在前进堤外挖建面积为144万平方米的人工湖;二塘,即结合三环路建设,挖建2处水塘,提升路两侧景观效果;八园,即在202国道、三环路、怡园路、前进堤等处辟建8处街心公园及绿地;三带,即沿202国道、前进堤、怡园路辟建3条高标准的绿化带。
  (四)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和改善新城区环境形象,拉动松北新区招商引资和土地增值。具体建设一堤,即前进堤二期工程,充分考虑堤防的防洪、道路、景观三大功能,按照计划抓紧推进生态护坡和绿化890万平方米、泵站、林台等各项工程,满足安全度汛需要,全部工程今年10月底前竣工。七路,即实施为重点工程配套的江湾大道、江湾一、二、三、四路工程;抓紧按规划标准设计、推进三环路江北段工程;结合前进堤建设实施堤顶路建设。三桥,即在202国道与前进堤交口处建设202国道前进立交桥;在规划三环路江北段跨越滨州铁路线处建设三环路跨线桥(涵);在202国道与规划三环路江北段相交处建设202国道三环立交桥。五厂(场),即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和经营供热、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包括集中供热厂工程,按计划推进松北新区集中供热厂工程,完成至前进和江湾地区的管线敷设,完成集中供热厂房建设,10月中旬前完成设备调试,并保证前进和江湾地区供热需要;前进水厂改造工程,完成敷设至江湾分区供水管线8公里,完成新建两座水井和改建一座水井,保证江湾分区供水需要;垃圾处理厂工程,根据规划抓紧确定垃圾处理厂选址,本着近远期规划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先期解决垃圾简易集中处理,积极推进工程实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排水干渠工程,尽快完成规划设计,推进工程实施建设;江湾休闲广场,在前进堤内辟建一处大型休闲广场。四区,即推进银河、军安、集乐、世纪四个园林式社区,加快松北新区城市化进程,提升人气,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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