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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供工业企业采暖用热正式价格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供
工业企业采暖用热正式价格的批复
(沈价发[2003]100号 2003年6月2日)
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审定沈阳华发热力有限公司供工业企业采暖用热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工业厂房采暖的特殊性,为保证供暖质量,2002年我局以沈价发[2002]185号文件,制定了你公司供工业企业厂房采暖用热的试行价格。经过一个采暖期的试行,供、用热双方均反映良好。经研究决定,正式批复你公司对工业企业厂房供暖用热价格为31.00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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