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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大学中美商务外交高级研修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大学中美商务
外交高级研修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鲁价费函[2003]96号 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


山东大学:
  你校“山东大学关于中美商务外交高级研修班收费的请示”(山大财字[2003]12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03]92号)的规定及该研修班的成本情况,同意向自愿参加该班的学员每人每期(每期三个月,245学时)收取培训费20000元(含原版教材及资料费)。
  该项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收费前应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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