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召开省辖市建筑管理工作例会的通知
(建办发[2003]49号)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
为更好地掌握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各市工作的进展,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现决定召开全省省辖市建筑管理工作例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各市综合汇报上半年以来建筑管理工作的情况和有关建筑业企业改制进度(请带书面材料,要有相关数字);
2、通报全省建筑业抗击非典以及建筑管理工作的情况;
3、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4、建筑活动服务中心有关事项。
二、参加人员
各市建筑管理处(局)、科长一人(可携带一名助手),并请于6月26日前向厅建筑管理处报名。
三、时间:2003年7月9日报到,10日开会,会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