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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美兰机场航空货物变更服务等收费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美兰机场航空货物变更服务等收费的批复
(琼发改价格[2003]99号 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


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
  你部《关于要求核准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部分收费标准的函》(海口营业部[2003]001号)收悉。经研究,核定你部开展的货物变更服务和P.O.D服务两项收费标准如附表。
  开展有偿服务,应坚持货主自愿委托和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收费标准必须在经营场所和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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