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做好
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档案局《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三日
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意见
(市档案局 2003年5月27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根据《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1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今年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重大决策,制定了许多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由此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移交工作,确保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机构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认真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各种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市档案局和各县(市、区)档案局要把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主动开展服务,做好对相关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并根据需要组织档案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确保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
三、归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