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完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地要调整、充实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提高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的能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检查评价,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针对城市交通现状和存在问题,编制发布《城市交通问题白皮书》,明确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以及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并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等各方面要素,制定具体措施,为城市交通的发展和交通问题的解决提供政策依据。各地要在去年实施畅通工程的基础上,对照公安部、建设部今年的评价项目,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列入攻坚项目,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及步骤。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市都要开展定期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对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秩序情况、交通通行状况和交通安全状况四个方面的指标打分,及时了解城市交通管理现状,发现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实施畅通工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苏州市区、常熟、昆山、张家港市要着眼长远,不断强化精品意识和模范意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加强智能交通管理的研究应用,改革勤务制度和管理模式,实行科学的交通组织和交通诱导。吴江和太仓市要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把信号控制、道路监控、路口渠化等工作做深、做细、做出精品,将硬件设施投入与交通秩序整治有机结合,合理调控城市交通,优化交通组织措施,规范行车、停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
(三)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坚持以《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创建文明城市和交通文明工程活动之中,以提高全民交通文明素质,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全面推开交通安全“五进”工作,在机关、社区、学校、村镇、厂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拓展宣传教育内涵和外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谴责交通违章的良好氛围,塑造具有现代文明交通意识的新型交通参与者。
(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各地要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投入使用。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以及各类公共设施要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影响道路交通,损坏路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科学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合理渠化交通。要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增设交通隔离护栏,根据交通流的特性和交通秩序状况,安装多相位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明确路权,规范交通行为的原则。
(五)加快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步伐。要认真组织市民出行、公共交通、交通流特性等基础调查,开展交通影响分析,掌握城市交通现状。在科学、系统地分析交通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完善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管理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报政府批准实施。要深挖道路资源,科学组织交通,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根据道路的类型,采取相应的组织优化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要升级扩充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快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扩大功能和监控范围,开发推广交通诱导系统,提供信息查询和传递服务,提高交通流组织能力。要不断改善民警执勤技术装备,推行勤务新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凡不按规定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建设交通指挥中心的,一律不予参加等级评定。要通过组织城建人员、交巡警参加短期培训班、专业证书班、函授班等形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