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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发展我市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造就一大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建设一支精通国际经济和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员队伍和能够监督国有资产有效运营的专职监事队伍。建立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开展经营管理者资格评定工作。
  5.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省“333工程”和我市“112人才工程”。同时,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项目、资金和工作条件,把人才造就和事业平台有机地结合起来,跟踪培养3-5年。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学术性、技术性较强的单位领导班子必须配备1-2名40岁以下的青年高级人才。
  三、大力做好引进优秀人才工作
  6.拓宽人才引进范围。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备党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优秀才能的人员、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紧缺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级技术工人均列入我市人才引进范围。我市重点引进的人才,包括:拥有专利、发明专项技术并能实现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人才;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双学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懂得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各类国际化人才。
  7.积极引进海外和留学人才。政府设立海外人员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在支柱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研发创业。出国留学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来我市开办科技开发型、科技服务型企业,凡获得国外长期居留权或已在国外办有公司(企业)的,经市有关部门核准,注册资本10000美元以上,可登记注册为外商投资企业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8.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
  (1)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安家补贴和不少于2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每月发给津贴补助5000元。
  (2)引进的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进入我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学科(技术)带头人和外省同类层次的优秀人才。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和不少于1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在5年内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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