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
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人[2003]94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相关表格,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考试中心”栏、上海建设网(http://www.shucm.sh.cn)和上海市勘察设计信息网(http://www.shsdnet.com)上可供下载。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
上海市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上海市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报考条件
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在职、在岗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申报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均可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通过基础考试,并达到规定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规定年限的人员,可报考专业考试。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附件2。
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报考条件见附件3。
二、考试时间
2003年9月20日 上午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3年9月21日 上午8:00-12:00 一级专业考试(上)
上午8:00-12:00 二级专业考试(上)
下午14:00-18:00 一级专业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二级专业考试(下)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3年7月4日--6日 上午9:00—下午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