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
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兰州市商业联合会、兰州市农产品产销协会、兰州蔬菜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自律作用,在价格、品种、流向等信息引导和有关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好行业指导作用,将分散的生产、加工、流通组织起来,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通过行业协会,加快我市“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建设步伐。
(五)建立蔬菜和副食品供应保障预案
由市商贸委牵头,财政局、物价局配合,制定我市蔬菜和副食品供应保障预案,建立蔬菜和副食品专项基金,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出现蔬菜、粮油、肉类等商品供应短缺或价格暴涨情况,可及时动用保障专项基金,调节市场供求平衡。为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每年由市商贸委列出项目用款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财政列入预算给予支持。
(六)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扶持
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与投入机制。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扶持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蔬菜和食品进入市场。对生产规范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大型生产企业、批发市场、“放心食品”网点和名优商品给予资金扶持。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当年财力适当安排。进一步完善考评奖励制度。对“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情况,每年进行检查考评,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建议成立兰州市“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市商贸委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放心食品网点的申报审批;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重点负责开辟绿色通道,改进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市卫生局重点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组织执行;市农牧局重点负责农产品生产和检测标准制定和监管工作;市环保局重点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市工商局重点负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市质监局重点负责建立完善并实施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市粮食局重点负责粮油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管理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社会舆论监督工作;市财政局重点负责“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中所需经费;税务、物价、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搞好有关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到“部门协调、社会监管、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共同组织好我市“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工作。
附:兰州市“三绿工程”和“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略)